吴平焘的四年大学生活,把他在这山区练出来的那些劲道消耗了很多,再加上过了三十,人的精气神也差了很多。
他现在差不多回到了‘书生’的体质。
夜天水没有小瞧他的意思,庄国栋一直在大山里工作生活,爬这样的山,他一点也不吃力。
三个猎户也是三十出头的年纪,整天在山里干活走路,一把的力气。
陈俊他们三个人,虽然退伍很多年,却一直在锻炼。
夜天水自己就不用说了。
只是陈俊他们三个人砍刀握久了,手上开始起泡,才被夜天水抢过来砍一会。
拿枪的手和拿砍刀的手终究是不一样,和力气大小无关。
他们今天等于是探路,亦算是开路,有一点‘披荆斩棘’的意思,到了吃午饭的时间,回头往下看,原来,云里雾里的,他们已经是爬上了第一个山头。
“我们今天就到这里,大家吃饱喝足休息一会,就四周散开来看看。”
路上虽然看到了很多野兔窜过,野鸡‘噗噗噗’飞过,各种各样的鸟惊飞而起,夜天水不许谁开枪打猎。
“现在我们是上山,还有很多路要走,砍杂树开路已经费了很多力气。
现在如果打猎物只会增加大家的负担,等回去的路上,想打多少只要你们有本事拿得动,没有人限制你们。”
夜天水阻止了一次,也说明了原因,再也没有人提过。
他没有让吴平焘告诉庄国栋他们来这里的主要目的,还不到时机。
所以,路上他看到了很多眼熟的药草,也只是稍微停留看看。
就准备下山的时候带一些样品下去,找人确认药草的名称和药用价值。
一个个脚下还有力气,手臂却已经酸软无力。
庆幸的是,他们今天没有遇到有攻击性的动物。
但是,夜天水稀罕的大熊猫和金丝猴,肯定也没有看到。
现在可以肯定,这座山,没有真正的凶险。
这也是夜天水想承包,眼下比较理想的选择。
太高太险,不是他想要的。
夜天水一声令下,大家停了下来,找了一块平整一点的地,吴平焘放下枪,帮陈俊三个人把背在身上的肉包子和烙的鸡蛋面饼拿了出来。
三个猎户也拿出了他们准备的‘午饭’,看到领导们的食物,有些尴尬。
拿不出手啊。
“国栋,你给他们一人两个包子,再拿一张鸡蛋饼,让他们自己分着吃。”
让他们三个人和他们一起吃,肯定不自在,还不如把东西分给他们。
吴平焘直接把这事交给庄国栋去解决。
那肉包子够大,没有其他也已经可以吃饱肚子了。
这些事就和夜天水没有关系了,他找了一块石头的地方坐下来,正午的阳光透过树的缝隙,照在人身上一片片的斑驳。
他拿毛巾浸湿擦干净手,这条路上,没有发现有山泉水。
夜天水拿起一个包子就吃,说实在话,他真饿了。
抬眼想招呼吴平焘,眼睛突然被几米远树底下的东西吸引住了。
“手掌参,株高一米以下,通常在30--80厘米。
块茎肥厚,形状似手掌,初生时为白色,后呈黄白色。
生长在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山灌木丛中······”
他喃喃自语,背诵着从书上看到的关于手掌参的特点。
夜天水没有站起身去仔细看,就知道自己看到的,就是手掌参!
“小水,你在念叨什么?”
吴平焘在他身边坐下来,手里拿着包子啃着。
“焘哥,我们这座山海拔有多高?”
夜天水的地图上其实有标注,是海拔1850米,他想确定一下,就顺口问了出来。
庄国栋正好走过来,马上恭敬的回道:
“夜公子,这座山的海拔有2000米不到一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