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军长拿着一支枪,仔细的瞧了瞧,然后猛的一甩刺刀,看着这把三棱军刺,顿时就有些心动。
“老总,咱先不说这枪怎么样,就是这刺刀的形状跟咱们其他的刺刀都不太一样,居然使用三棱军刺,这东西是北苏的产品,作用非常大,一刺刀捅的人身上伤口都止不住血。”
“我知道这东西,没想到李阳居然在步枪上利用上了这种刺刀,不过我们还是先试一试这把枪怎么样吧,毕竟打仗的时候能不拼刺刀还是不要拼刺刀的好。”
“也对,咱们就试试吧。”
说完一群高级干部纷纷拿着半自动步枪瞄准了面前的标靶。
砰砰砰~
一排枪声传来,这些高级干部的第一个反应也是拉枪栓,结果旁边有一个兵工厂来的干部小声提醒道:
“这是半自动步枪,在打光弹匣里面的子弹,以前只用拉一下枪栓就可以了。”
“哦豁,这么方便啊?”
老总有些惊讶,继续试了试,结果发现还真不错。
一群干部试完枪以后,对这把枪的评价都非常高。
“老总,这枪确实不错,火力比我们的栓动步枪要强十倍,而且精度也不差,子弹也通用,最关键的是他一次性能够装十发子弹,避免了战士们因为装子弹浪费时间。”
一个干部笑呵呵的说着,他紧紧的握着手里的步枪,心想着这是第一批出产的产品,他得好好收藏了才行。
老总看到这个干部握着步枪不放,又看了看其他的干部好像也是这个表现,顿时就看出了他们的想法。
不过他们没有说什么,高级干部拿一支这种步枪还是可以的,竟在关键时刻,他们也是要作战的。
“这种步枪的优势不错,但是李阳说有一个巨大的缺点,那就是对子弹的消耗太快了,嗖嗖嗖十发子弹就没了。
我们绝大多数的部队肯定都没办法使用这种步枪,因为我们大部分的战士身上甚至只有十发子弹,这还是因为我们子弹战线技术提高的原因,以前至只有五发子弹,还不够一个弹夹装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