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不到大土司没了,召平安还在,萧风迅速调整了一下思路,故作惊讶地喊道。
“召总督,听说你和大土司遭遇了敌人的毒手,兄弟们群情激奋,一心要为你们俩报仇,我拦都拦不住啊!
想不到你还活着,大土司呢,他还好吗?我与他虽相识不久,但情深义重!这次他执意要出使立功,我很是担心他啊!”
大土司的手下都很感动,心想萧大人果然是性情中人,对我们大土司着实不错,看来这人他,善!
召平安黯然道:“大土司临危不惧,在敌人的枪口之下,还想要搏斗反抗,可惜寡不敌众,被……打死了。”
萧风大怒:“霍金斯,你这蛮夷,还算个贵族,太不讲理了!自古道两军交战,不斩来使!
我大明诚意拳拳,出使谈判,以青藏总督为正使,以拉萨大土司为副使,给足了你面子了!
结果你杀了大明的副使,绑了大明的正使,你简直是丧心病狂,当为天下领军之人唾弃!”
霍金斯气得七窍生烟:“你放屁!分明是你不讲规矩,趁双方谈判之际悍然偷袭,无耻至极!
召平安身为青藏总督,你搞这种事,分明是想借刀杀人,达到你不动声色铲除异己的目的!”
萧风的声音里带着很真实的惊慌失措,就像一个人做了坏事儿,被人戳穿了一样。
“你……你胡说八道!我……我和召总督交情很深,这个这个,我为什么要害死他呢?”
霍金斯哈哈大笑:“你们内部的朝堂倾轧,我管不着。你想借刀杀人,那是痴心妄想!
青藏总督在此,我还给你。你既然说你们没有矛盾,我相信你啊,你们俩将来好好相处吧,哈哈哈哈哈!”
萧风一脸的惊慌失措,召平安一脸的懵逼,还想说点什么,霍金斯用力在召平安的马屁股上刺了一刀。
“所有人听好了,统统不许开枪,让大明的总督使臣平安回营!免得被人浑水摸鱼,打了黑枪!”
那马吃痛,疯狂地向前奔跑,带着召平安一路冲回了明军的阵营,萧风一伸手,拉住了召平安的马缰绳。
然后萧风用只有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小声道:“命令我停战退兵,口气要硬一点!”
召平安求死不得,本来心里就憋着一肚子火,此时的情绪根本就不用表演,完全是体验派演技。
“萧大人,既然本督未死,不列颠人杀死使臣是个误会,咱们的偷袭也就不占理了,退兵吧!”
萧风愕然,努力狡辩着:“虽然总督大人没事儿,可副使毕竟是死了呀,他们也算是坏了规矩……”
召平安冷冷的说道:“你们是听说我们死了发动了进攻,他们是听说你们发动了进攻才动的手。
双方半斤八两,都有吃亏之处,此事就这么算了吧。接下来咱们两军对垒,真刀真枪地打,方显我大明国威!”
萧风不甘心的看着霍金斯,无奈的喊道:“既然双方都有理亏之处,今日之事就此作罢了,咱们各自退兵,改日再战!”
霍金斯见自己的队伍惊魂未定,情绪低落。虽然人数依旧占优,但打下去也没什么好处,便点头表示同意。
当大明的军队退却之后,霍金斯忽然觉得不对劲了。明明是对方不讲武德,偷袭了自己,怎么就双方都有理亏之处了呢?
自己虽然杀了副使,可副使太过危险啊,他的怒气值已经要攒满了,到时一出手,鸡犬不留,自己先下手为强,这属于紧急避险吧!
再说了,我杀副使是因为你们真的偷袭了我;可你们听说我杀了使臣却是无稽之谈啊,分明就是萧风为了一箭双雕自己凭空捏造出来的啊!
这就相当于,我是一个无辜的路人,肆无忌惮的走在大街上,你忽然就说我把你撞了。然后打了我一顿。
你都快把我打死了,我被迫还了一下手,然后你就说这算互殴,双方都有理亏之处,私了算了。可悲的是我还同意了!
霍金斯越想越气,可大明军队已经安全撤离了,自己也没法揪着萧风再讲理了,气得回到营帐又砍了大土司的尸体几刀。
几个亲信的不列颠指挥官,看着霍金斯鞭尸,都不敢出声,直到霍金斯命人将大土司的尸体扔出去后,才小心翼翼地开口。
“总督大人,大明搞偷袭,欺人太甚,大人为何不杀了对方的青藏总督,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呢?”
霍金斯瞪了他一眼:“愚蠢的土拨鼠!难道你看不出来,萧风一心想让召总督死在我们手里吗?
召总督身为贵族,心怀大义,以国家利益为重,但他毕竟是个人,是人就不会允许别人谋害自己。
所以只要他活着回去,就一定会和萧风作对,甚至会想办法夺了萧风的兵权也说不定!
大明的军队,火枪先进,战力很强,但如果军队里的两个主官不合,互相掣肘,再强的军队也完蛋!”
一个亲信犹豫道:“按日本方面的线报,萧风位高权重,战功赫赫,阴险狡诈,召平安肯定斗不过萧风的吧?”
霍金斯的语气里充满了英雄相惜:“召总督也不差,他胆大如斗,铁骨铮铮,视死如归,正是萧风的对手。”
另一个亲信犹豫道:“那万一变成了召总督领兵,咱们会不会更难打了呢?”
霍金斯摇摇头:“那倒不会,带兵打仗是要靠经验积累的。召总督虽然不凡,毕竟没有真正当过统帅。
若是召总督能够夺权成功,他打仗绝不是我的对手,咱们就可以将大明精锐一举消灭,然后占领整个藏区!”
此时坐在主帐里的召总督却格外消沉,萧风只是一口口的喝着茶,也不劝他。半天后召平安才开口。
“我是一心求死之人,大人何必为了我而退兵呢?我可不会因此感激大人。”
萧风笑了笑:“我正缺一个合理退兵的理由,因为局面已经变成了拉锯战,再打下去大明火枪骑兵不擅长攻坚的缺点就会暴露了。
而一旦缺点暴露,敌人就绝不会再给我们奔袭野战的机会,肯定会建筑层层防线,以防守来消耗我们。
打阵地战,是需要更多兵马,硬碰硬的打的,可我希望能发挥火枪骑兵超强的机动能力和野战能力。
以最小的代价,占最大的便宜。虽然身后还有援兵会到,可能早一天拿下整个傻三的地盘,就早一点的好。”
召平安这才松了口气:“既然能顺势帮上大人的忙,召平安虽不死也无憾了。”
萧风皱皱眉头:“这话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别人都是虽死无憾,就你是虽不死也无憾。”
召平安沮丧地垂头不语,右手轻轻抚摸着左手腕上戴着的镯子。
那镯子本是为女子所制,他戴着自然是有些紧的,勒出了一道红印。
萧风叹了口气:“你不是想死吗,我再给你个机会。一会儿我将军队分成两份,分两处驻扎。
戚继光跟着我,李成梁跟着你,土司的兵和僧兵也一分为二,大土司的兵归我,二土司的兵归你。”
召平安一愣:“是要互为犄角之势吗?可我从未领兵打仗过,恐难担此重任啊!”
萧风笑了笑:“领兵打仗吗?有李成梁呢。你只负责一件事,那就是骂我。”